甲方(委托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_
乙方(受托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提供技术咨询服务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咨询项目内容、范围与目标
1.1 项目名称:。
1.2 咨询内容与范围:。
1.3 咨询目标:。
1.4 咨询成果交付形式:__(如书面报告、技术方案、数据分析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等)。
第二条 咨询服务期限
2.1 本合同咨询服务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2 乙方应在年月_日前完成咨询服务,并提交最终咨询成果。
第三条 咨询服务费用及支付
3.1 本合同总咨询服务费用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元),此费用已包含乙方为完成咨询服务所需的全部成本、报酬、税费等,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无需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3.2 支付方式:
(1)本合同签订生效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费用的%,即人民币元;
(2)乙方提交最终咨询成果并经甲方书面确认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费用的%,即人民币__元。
3.3 乙方收款前应向甲方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付款期限相应顺延。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4.1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与咨询项目相关的背景资料、数据、信息等,并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与完整性。
4.2 甲方应为乙方开展咨询工作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与协助。
4.3 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咨询服务费用。
4.4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提交咨询成果,并对成果进行验收。
4.5 甲方应对乙方提供的咨询成果承担保密义务,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或用于本合同约定以外的目的。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5.1 乙方应组建具有相应专业能力的咨询团队,按照行业标准、专业准则及合同约定,勤勉尽责地完成咨询服务。
5.2 乙方应保证其咨询成果具有科学性、客观性、合法性与实用性,符合合同约定的目标。
5.3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与协作。
5.4 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形式与内容交付咨询成果。
5.5 乙方应对在咨询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及其他未公开信息承担严格的保密义务,该义务不因合同终止而解除。
5.6 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咨询服务及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第六条 成果验收
6.1 乙方提交最终咨询成果后,甲方应在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并出具书面验收意见。
6.2 验收标准:以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内容、范围、目标及成果形式为准。
6.3 若验收合格,甲方应签署验收合格证明。若验收不合格,甲方应书面说明理由及具体修改意见,乙方应在收到意见后__个工作日内完成修改并重新提交,直至验收合格。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及延误的责任由乙方承担,除非该修改要求超出了本合同约定的范围。
第七条 知识产权
7.1 乙方为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所有咨询成果(包括但不限于报告、方案、数据、图表、分析模型等)的知识产权,自该成果产生之日起,全部归甲方所有。
7.2 乙方保证其咨询成果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因此产生任何纠纷,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7.3 乙方有权在不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的前提下,将本项目中的非专属性技术、方法及经验用于其他非竞争性项目。
第八条 保密条款
8.1 双方应对因履行本合同而知悉的对方的任何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保密信息承担保密责任。
8.2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保密信息,亦不得用于本合同目的之外的任何用途。
8.3 本保密条款不因本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而失效,保密义务持续有效。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 若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咨询服务费用,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9.2 若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提交咨询成果,每逾期一日,应按合同总金额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_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已收取的全部费用,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9.3 若乙方提供的咨询成果不符合合同约定,经甲方指出后仍无法修正至合格,或存在根本性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已支付的全部费用,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9.4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中的保密义务,应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9.5 因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战争、重大疫情、政府行为等)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根据影响程度,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受影响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证明。
第十条 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其他
11.1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持份,乙方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2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11.3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4 通知与送达: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往来通知应以书面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电子邮件、传真、快递)送达以下地址。一方变更地址的,应提前三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按原地址发出的通知视为有效送达。
甲方送达地址: 联系人: 电话: 邮箱:
乙方送达地址: 联系人: 电话: 邮箱:_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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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4-12 20:55:27